工業園璧城組團B09-1-2/03、D15-10/03(局部)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示
工業園璧城組團B09-1-2/03、D15-10/03(局部)地塊(以下簡稱“調查地塊”)位于璧山區璧泉街道,總面積為135畝。調查地塊分為B09-1-2/03地塊和D15-10/03(局部)兩個地塊,其中:B09-1-2/03地塊位于璧泉街道鐵山路8號(精元電腦西側),占地面積39畝(約26373.4m2);D15-10/03(局部)地塊位于鋁山路與錫山路交叉路口西南側(渝山水水廠南側),占地面積96畝(約64344.22m2)(地塊拐點坐標詳見附件7-1~7-2)。D15-10/03地塊總占地面積約196畝(130500m2),本次調查為D15-10/03局部地塊,位于B09-1-2/03地塊的西南方向,兩地塊之間直線距離約為2.7km。兩個調查地塊權屬均為璧山區人民政府,同為璧泉街道管轄范圍,根據委托方重慶璧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要求,將兩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整理成一本報告。B09-1-2/03地塊2010年前為農用地、荒地及宅基地,2010年璧山縣人民政府對區域(包括調查地塊)進行征收,2011年將調查地塊出讓給精元電腦,并進行了平場,2021年璧山區人民政府將虎峰村精元電腦部分國有用地(本次調查地塊)收回,規劃為醫療衛生用地?,F狀北側少部分為硬化道路、門衛室,東南側約15m2為精元電腦公司的塑料、紙品暫存區,地面已進行硬化。本次調查地塊范圍內歷史上無工業企業。D15-10/03(局部)地塊2014年前為農用地、荒地及宅基地,2014年由重慶璧山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征地,居民搬遷及房屋拆除,地塊同年進行了清表;2015年璧山區人民政府對區域地塊(含調查地塊)進行征收,2014年-2018年之間閑置;2018年渝山水公司在調查地塊內東北側修建砂石堆場和施工便道;2019年拆除了砂石堆場,并對調查地塊進行了開挖平場;2021年由于調查地塊外北側水廠二期正在建設,臨時占用本次部分調查地塊設置臨時施工營地,并修建臨時施工硬化便道、2個洗車平臺、一個地磅,另設置一個20m3的臥式油罐(油罐采取半埋式堆存,根據要求,采樣前已對油罐進行搬離,通過罐車運至水廠一期臨時暫存),場地內有供水管、地塊內開挖土方堆放,堆放的土方后期將作為場地平場用(因有裂縫,開挖土方已得到重慶璧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同意,見附件8)。本次調查地塊范圍內歷史上無工業企業。工業園璧城組團B09-1-2/03、D15-10/03(局部)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2-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規劃可知,B09-1-2/03調查地塊規劃為醫療衛生用地(A5)(《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試行)》中對應代碼:0806),本次調查按第一類用地篩選值進行評價;D15-10/03(局部)調查地塊規劃為供水用地(U11)(《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試行)》中對應代碼:1301),本次調查按第二類用地篩選值進行評價。根據《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要求,以及前期調查及現場踏勘情況,本次調查采用系統布點法和專業判斷布點法,B09-1-2/03地塊共布設12個土壤監測點位,共采集送檢了28個土壤樣品(不含平行樣),監測因子包括GB36600-2018中pH、基本45項、石油烴(C10-C40)、錳;D15-10/03(局部)地塊共布設27個土壤監測點位,共采集送檢了42個土壤樣品(不含平行樣),監測因子包括GB36600-2018中pH、基本45項、石油烴(C10-C40)、錳。監測結果表明:B09-1-2/03調查地塊內送檢的土壤樣品中所有關注的污染物濃度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的篩選值;D15-10/03(局部)調查地塊內送檢的土壤樣品中所有關注的污染物濃度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的篩選值。該標準中未列入的錳未超過《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25.3-2019)推導得到的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調查地塊當前土壤環境質量滿足規劃用地要求,可按規劃的用地性質進行開發利用。本項目的實施及報告編制得到璧山區生態環境局、璧山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重慶璧山高新區管理委員會等相關單位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