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溪組團分區東溪限價商品房地塊(QJDX-2020-01號)地塊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公示版)
東溪組團分區東溪限價商品房地塊(QJDX-2020-01號)地塊位于重慶市綦江區東溪鎮永樂村綦江區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南側,調查面積為12025m2。2019年之前調查場地為耕地;2019年場地內建成停車場;2020年重慶同昇韻置業有限公司進場進行施工建設,截止至調查結束,場地內居民住宅主體結構已建成。調查地塊歷史至今未涉及過工業生產活動。
根據《建設用地規劃條件》(綦江規資[2020]0029號),調查地塊規劃用途已調整為二類居住用地(R2)。因此,本次調查采用《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一類用地篩選值進行分析。
根據2019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和2019年11月11日開始實施的《重慶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辦法》中,明確規定了“用途變更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應當依法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因此,2021年12月,重慶同昇韻置業有限公司委托重慶市久久環境影響評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針對東溪組團分區東溪限價商品房地塊(QJDX-2020-01號)地塊開展場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項目組開展調查工作,通過資料收集分析、現場踏勘、周邊人員訪問等方式,對場地內可能造成污染的生產生活活動進行調查,掌握了場地內歷史用地情況,現場遺留污染物等。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 25.2-2019)和《場地環境調查與風險評估技術導則》(DB50/T725-2016)要求,并結合場地內農業種植和停車場使用等情況,項目組在調查地塊內進行了采樣分析。2021年12月采用專業判斷布點法在場地內共布設了6個土壤監測點(含1個剖面樣點位),共采集9個土壤樣品。土壤樣品檢測因子包括《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表1中45項基本因子,以及pH、有機農藥(氯丹、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敵敵畏、樂果、硫丹、七氯、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六氯苯)、石油烴(C10~C40)。采集到的樣品委托重慶智??萍加邢挢熑喂?/span>和重慶九升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進行檢測分析。
本報告以《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的推薦篩選值進行評價。場地內土壤樣品的檢測結果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建設用地第一類用地標準。
因此,調查場地土壤環境質量滿足規劃用地的要求,不須進行詳細土壤污染調查。
1-東溪組團限價地塊(QJDX-2020-01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pdf